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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女子受伤疑是推拿所致,诉至法院获调解

2018-08-27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严娅 吴燕宭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法院
         去推拿店做身体推拿,原本是想让身体放松,得到享受,没想到却按出了一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2017年5月的一天,齐某感觉身体不适,去到某推拿店做了按摩推拿,结束后回到家中,觉得身体剧痛明显。第二天,齐某又来到推拿店,询问昨天按摩回家后身体剧痛的原因。店内员工立即给齐某做了一次火疗,但火疗后并未改变齐某身体剧痛的情况,反而进一步加重疼痛。齐某无奈前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后,花去各项费用2万余元。齐某认为平时自己身体好好的,去推拿了一次回来就成这样,肯定是被告的推拿手法不对导致自己受伤,遂将推拿店告上法庭。

        原告的受伤是不是因为被告的推拿手法不当导致?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受理此案后,将争议焦点迅速归纳。在对整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后,法院认为齐某主张是被告员工按摩行为导致其受伤的证据并不充分,如果就此判令由被告推拿店承担齐某的损失,未免有失公允。但推拿店也无法举证齐某的伤情与自己的推拿手法无关。一边是忍受着伤痛折磨的原告,一边是经营小本生意的被告,怎样权衡利弊,化解纠纷呢?承办法官多次邀请双方代理人、亲友参与调解,希望双方站在彼此的角度,各退让一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真诚,均表示同意协商解决此事,最终,被告推拿店赔偿原告齐某各项损失2800元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严娅 吴燕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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