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社会福利院:
你院《关于要求调整市老年公寓社会休养人员住宿服务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5〕40号)和《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老年公寓社会休养人员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桐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社会休养人员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对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应坚持免费入住,不得收费。你院应按自愿的原则,由入住人员自主选择服务等级,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你院接文后,请及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变更《安徽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制度,公示内容要包括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期满前2个月,按程序重新报批。你院与休养人员所签合同未到期的,收费仍执行原标准。原桐城市物价局《关于市老年公寓社会休养人员收费标准的批复》(桐价〔2013〕88号)同时废止。
附件:桐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社会休养人员收费标准表
2018年7月17日
市老年公寓社会休养人员收费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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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等级 |
类 别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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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自理老人) |
标准双人间 |
700 |
一、 生活完全自理,工作人员每天打扫房间一次,根据需要定时清洗衣物,被子每月清洗一次。 |
房间内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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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单人间 |
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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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双人大包间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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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单人大包间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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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介助老人) |
标准双人间 |
1150 |
一、 生活基本能自理,工作人员每日清扫房间一次,根据需要定时清洗衣物,被子每月清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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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单人间 |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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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双人大包间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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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单人大包间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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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介护老人) |
多人间 |
2400 |
一、 工作人员每日清扫房间,定时洗衣洗被,送水送饭,必要时喂水喂饭,帮助洗澡,穿衣,帮助洗脸洗脚,清洗大小便及脏衣服,根据医嘱喂药。 |
房间内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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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自理老人) |
标准间、套间 |
协商 |
特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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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