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桐城市出台了一揽子“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
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年度脱贫任务,打牢乡村振兴基础。突出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考核问责,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在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增加10%。同时,继续将财政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的50%用于脱贫攻坚,2018年市财政本级安排的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达到1.14亿元。
二是建立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中共桐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的实施意见》(桐发〔2016〕9号)和《中共桐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层党建保障的实施意见》(桐发〔2016〕15号)相继出台,市财政部门按照省委、市委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社区党建保障的要求,从村(居)干部报酬待遇、基本运转经费、集体经济发展、活动场所建设、党建工作经费等多个方面精准发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目前,已经建立村(居)干部待遇正常增长和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村(居)干部的报酬待遇和基本运转经费均在安庆市名列前茅。2017年度市财政安排的村级组织保障经费就高达5700余万元,比改革前的2015年增加4100万元,村均补助增加18.5万元。
三是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着重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完善乡村治理的物质基础。2016年和2017年共安排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843万元,重点帮扶一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2018年《中共桐城市委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桐发〔2018〕9号)明确,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进一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前已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810万元,有效增强村级组织的生机活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改革完善“三资”代理程序,确保管理规范、账目清楚、资产安全,为有序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