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落实。印发《桐城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财政部门为资产收益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扶贫村是开展资产收益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制定和完善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方案。市财政局、扶贫办发加强与相关单门沟通协作,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全面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市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加强主动与各镇(街道)协调配合,指导贫困村进行资产清理核实、集体资产台帐建立等工作,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贫困村村级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运营管理,通过公开竞争、合同化管理等方式,提高村级资产收益水平。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镇(街道)、贫困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认识,增强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能力。
四是强化项目申报。为确保贫困村增收、贫困户收入增长,印发《关于组织申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通知》,按照贫困村优先、优势特色产业优先、带动贫困户多增收优先原则择优选用项目,对各地申报项目结果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评审,对拟立项项目将进行公示,确保申报项目公平公正。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加强村级资产及财务管理,建立资产折股量化及资产收益分红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收益分红,确保扶贫村和贫困户能及时分享到扶贫项目取得的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