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组织排查各项财政政策执行是否规范、是否简便易行、是否存在“擅自提标加项”等问题,对照检查财政服务是否文明、是否热情周到,是否存在敷衍塞责简单粗暴等问题。对梳理查摆出来的问题,区分情况、迅速整改,能够调整解决的,迅速修订完善,不能立即调整解决的,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研究出台财政文明办公用语指南,进一步规范完善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等机关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财政服务行为。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常态化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督查,对违反效能建设各项规定、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决不护短。进一步完善财政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强化制度执行,鼓励工作创新,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擅自添加“额外动作”和刁难卡扣现象。
三是切实规范部门财务报销管理。按照“实用合规、简便易行”要求,全面清理现行各项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制作业务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全面推行《拒付告知单》制度,对于确需补充完善的业务,在告知单上明确告之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材料。
四是着力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出台财政效能建设管理方案,将效能责任落实到每个财政干部身上,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肩上有责任的浓厚氛围;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落实市委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五零”要求,局党组班子轮流带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效能督查,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始终绷紧效能这根弦。强化文明意识,财政干部职工尤其是窗口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不该讲的坚决不讲,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制作文明警示卡片,并发放到每个财政干部,让财政干部时时自警、时时自律。
五是全面建立专项资金函告制度。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及时将上级下达的各类资金及使用要求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通过资金告知函,把政策讲清楚、把问题讲明白,让服务单位一目了然,同时把服务送到部门,主动协助使用单位完善资金拨付手续、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