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桐城市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的相关规定,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证管理工作由安监局负责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发证。
从2017年12月中旬——2018年2月中旬,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负责受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由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及监察大队与镇街安监办联合对申请户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现场审查的申请户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由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予以换发证,并向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和“信用安庆”网站推送行政许可公示。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根据安庆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精神,全市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经营网点由去年的总量977家减少为今年的总量583家,同比减少40%左右,在经营条件成熟的镇街推行专店销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促进移风易俗,全力打造洁净、优美的城乡环境,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