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教字〔2018〕36号
各学区管理委员会、各直管学校(幼儿园):
为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小金库”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解决“小金库”禁而不绝的问题,构建防止“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违规收费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二、工作要求
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三、严肃执纪问责
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为“零”的单位,如果在各部门检查中发现设立“小金库”的,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对查实的“小金库”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同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市教育局将按干部任免权限和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
各学校自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结束后,不论有无问题,均应填报《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编写自查自纠报告,于3月9日前送计财科。同时报送《单位“小金库”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学区管理委员会应与辖区学校签订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附件:
1、“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单位“小金库”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