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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筐黄瓜大打出手 两儿替父解除纠纷

2018-01-30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严娅 何凤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法院
        同住一村,且都是菜贩子,为争抢一筐黄瓜撕破脸皮,大打出手。如今对簿公堂,各不相让,矛盾该如何化解?1月1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去年10月的某天,原告李某与被告郭某在瓜果市场进菜时,为争抢一筐黄瓜,发生吵打。过程中,李某的右眼和胸部均遭到损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自己看中的黄瓜对方硬要抢走,还被打伤,李某一气之下将郭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郭某赔偿医疗费7000余元。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电话联系被告郭某。郭某表示,自己在打伤李某后,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打人的行为已受到惩罚,不愿意再进行民事赔偿,也拒绝与李某当面调解此事。

        两人一直僵持不下,直到开庭的那天,在各自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法院。承办法官从年轻人着手,做起了两位儿子的工作,向他们讲述“六尺巷”的故事。“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让心平气和”,两位老人发生纠纷的起因很简单,不是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且都是同村居民,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希望他们能平静地处理此事,以诚相待,以免矛盾的激化。两人被法官的一席话打动,郭某的儿子代父亲向李某致歉,李某的儿子对赔偿数额作出了让步,降低至3800元,郭某的儿子表示同意,并当庭立即履行了调解协议。两位老人握手言和,一起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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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严娅 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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