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执法执勤车辆安全规范使用,桐城市司法局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以严的标准,管好执法执勤车辆。
主动“学”。组织所有警车驾驶员及警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驾驶员及警车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不开霸王车、不开特权车,正确把握执法执勤用车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准从事与执法执勤工作无关的活动。
管理“严”。进一步修订完善《桐城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办法》,强化出车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出车有记录,用车先申请的要求。对于所有车辆采取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充分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率。与各基层司法所长及车辆驾驶员重新签定《警车管理使用责任书》,司法所长作为警车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所长负责制。将警车的日常管理予以具体化、规范化,从在制度上给警车使用戴上了“紧箍咒”。
督查“实”。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的警车管理,车辆一律封存并停放在指定场所,不得私自外出。建立常态化督查监管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电话抽查、现场督察等方式,对车辆的出行和停放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警车管理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