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桐城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桐城市原房产局局长黄传武、水利局原副局长方志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开除党籍。
桐城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市房产局原局长黄传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黄传武在担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房产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金貔貅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5.400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报2017年8月23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黄传武开除党籍处分。
桐城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志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方志海在担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7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报2017年8月23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方志海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