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引事故,糊涂司机获刑罚
2017-06-15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桐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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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施已有六个年头了,然而有一些糊涂司机仍然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6月5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陈某无证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7年4月1日14时50分左右,陈某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在行使过程中,与对向蔡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蔡某拨打120并报警,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取其静脉血液。4月5日,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出正常范围,属醉酒。经查,陈某尚没有取得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资格。
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考虑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与蔡某达成协议,取得其谅解,可酌情减轻处罚。结合被告人所在的社区对其社会影响评价,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和驾驶员人数日益增长,虽然类似“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宣传口号已传遍大街小巷,但是酒后驾车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希望大家能够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个人负责”的观念,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做中国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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