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城市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 坚持以人为本、安居惠民。
把人的需要放在突出地位,立足老旧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二) 坚持整治改造为主、兼顾提升改造。
重点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以水电气、市政道路排水、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停车场等设施进行整治改造,积极推进节能和“适老化”提升等改造试点。
(三) 坚持属地为主、分步推进。
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在改造、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积极性,凝聚各方合力,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综合整治工作。
(四) 坚持规范要求、严格项目实施。
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抓好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督和验收环节,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和变更,规范实施。
二、主要目标
优化和改善基础设施、房屋状况、环境质量、公建配套和安防设施等,实现老旧小区灯亮、路平、管线下地、雨污分流、物业有人管、消防有保证的基础目标,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和居住水平,逐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城区老旧小区急需改造的整治任务。
三、实施范围
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小区:
(一)原则上是2000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或组团;
(三) 土地性质为国有;
(四) 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规划;
(五) 群众反映强烈。
四、实施内容
整治改造包括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种:一种是基本型改造,指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实现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疏通、翻建地下管网,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复建停车设施,更新环卫设施;整治绿化,配套休闲设施,规范文化宣传设施;整修屋面,整治房屋外观,整修楼道内墙、扶手、栏杆等;完善公建配套,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增设电子防护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疏通消防通道等。第二种是提升型改造,指节能保温改造和“适老化”改造。
(一)完善基础设施
1、修整小区道路。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
2、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3、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库(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车位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4、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箱),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水、电、气、通信、广电、消防等杆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小区要做到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修缮改造房屋
6、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破损落水管道。
7、对有改造需求和符合改造条件的楼房,开展节能保温改造和加装电梯、坡道楼梯改造试点。
(三)提升环境质量
8、整治绿化。规划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尽可能提档升级。
9、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场所。
10、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消防设施
11、规范改造和疏通小区消防通道,确保安全顺利畅通。
12、对原有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
五、实施时间和步骤
(一)总体时间安排
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时间为2016至2020年。
(二)2017年实施步骤
2017年计划实施城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1个,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涉及332户,项目为:桐城市花园小区(桐房集团管理区域)。
2017年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工作时间安排:2017年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项目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日)。完成项目计划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审批。
2、第二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20日)。完成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3、第三阶段:项目施工阶段(2017年5月21日-2017年8月31日),项目开始施工直至竣工。
4、第四阶段:项目竣工验收阶段(2017年9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对已完成施工的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及接收管理工作,并建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三)编报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三年项目规划
截止4月底前上报2017-2019年三年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计划,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后,形成初步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投入大、要求高,应强力推进,确保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加大宣传和推进力度,广泛发动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经费保障。
老旧小区整治资金由市财政筹措,同时积极争取省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补助资金份额。
(三)机制保障。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民生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各职能部门要为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