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桐城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签约仪式在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举行。标志着该市在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经济发展能力。
一是统筹兼顾,精准扶持。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度,如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出列,桐城市政府几经调研、磋商,确定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入股桐城市新天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秸杆利用、无土栽培等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有机结合,并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原则,在该市26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选择13个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作为试点村,根据各试点村的集体经济状况,确定扶持资金额度。
二是统一管理,确保实效。为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实效,该市将试点资金统一拨付到各试点村的“三资代理中心”专户,由各试点村与新天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保底年收益不低于3%,分红资金将直接转入试点村的“三资代理中心”账户。协议期满后,根据各试点村的经济状况,由该市政府决定是否再行调整安排其它发展项目。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为强化考核激励,该市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镇(街道)的责任目标考核,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硬指标,明确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各涉农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并鼓励商业银行适当降低涉农信贷门坎,提高涉农信贷规模。同时,严格实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明确资产、资源经营使用权限,完善 “三资”代理程序,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2017年,桐城市共安排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243万元,13个试点村通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投入分红,年集体收益均达到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