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审计机关把审计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特别是近两年来更是将村级财务审计作为乡镇审计的重头戏,不断增强审计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主要有以下五点做法:
一是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加强对村级财务延伸审计。每年在安排对镇、街道、开发区财政决算审计中,都要延伸抽查到村,在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时突出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果,审查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完整性。查明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非生产性支出是否严格控制,是否挥霍浪费。今年在开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拓展财政审计监督范围,提高同级审覆盖面,加大对扶贫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库区移民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民生资金政策贯彻执行跟踪延伸到村的监督力度,审查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资金走向是否真实,是否有资金被挪用、侵占、流失的现象,重点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如审计了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了5个镇及街道办事处的10个村,发现部分扶贫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的内容不符,扶贫项目工程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抽查库区移民项目,发现4个村存在套取、使用不规范库区移民资金情况;抽查“一事一议”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有的村采取一个事项多头申报项目套取更多资金,用于村其他开支;有的村将项目资金截留挪用于村招待费支出等。根据审计查实的情况,审计组将其中两个村违纪违规事项已移送纪委进一步查处。
二是结合镇、街道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村级财务延伸审计力度。每年开展镇、街道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都要抽查村级财务,审查村级财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和民主理财监督情况。将村务管理的公开性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及重大项目决策、村级公益性设施建设等作为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也是审计评价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村级财务履行经济监管职责内容。2015年在开展某街道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同时将位于桐城市城郊结合部的某社区居委会纳入村级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针对干群矛盾焦点问题及上访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程序、基本情况、建设成本、运营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了“全面体检”。通过审计,厘清了该居委会的家底,找出了矛盾的“病因”,既肯定了该居委会两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的工作成绩,也指出了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违规开支招待费、补助和加班费等不符合财经法纪方面的问题。还原了有争议问题的真相,有效地化解了干群矛盾,维护了该居委的和谐稳定。同时对街道负责人提出履行好对村居监管职责建议,该街道及时出台下发了对土地补偿费、重点建设工程等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办法。
三是结合专项资金审计直接进村入户进行审计调查。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卫生和文化事业、科技、教育、以及转移支付等民生专项资金的不断投入,而村级组织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最终载体,国家拨付的各项财政支农资金都要在村级得到落实,为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审计机关在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中都要抽查到村到户,直接进村入户进行审计调查。如审查上级划拨救灾款、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查农村征地、基建项目等政府专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账账、账票、账证、账表核对,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手中。审计人员深入村民家中通过“望、闻、问、切”等方式了解村民的收入情况,做调查问卷,核实表格中的签字与相应账户的签字是不是一致,问相应款项是不是到位。
如去年开展的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根据审前确定的审计重点、合理运用抽样调查、现场察看、上门面询等多种审计方法,有条不紊,逐步深入开展审计。一是跟进资金走向,从市财政局职能科室了解资金的管理现状,查看资金收、付、存情况,获取危改补助发放数据信息,掌握资金补助到位的第一手资料。二是寻找审计疑点,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寻找问题线索,对住建、财政、民政等6个部门的8项数据信息进行了采集,对于数据库后台在地市级的户籍信息、车辆信息,审计组将危房改造人员信息交由公安部门查询,通过数据比对和查询发现审计疑点125条。三是选择抽查的村(居),审计组确定每个镇(街道)抽取2个村(社区)全覆盖、剩下的村(社区)抽取10户的方式审计。四是讲究实地调查技巧,要求调查对象提供房屋土地使用权证,防止部分人利用亲属名义来骗取危房改造名额;核实危房改造人员身份,防止张冠李戴套取补助;核实危房改造户的农户类型,防止个别镇、村干部以权谋私;核查前期政府及监察、财政、住建等部门督查和自查发现问题纠正情况,防止对查出的问题久拖不改;查看异地新建危改户的老宅,防止其老宅不符合危改条件;逐一核实数据比对疑点,防止虚报冒领;核查危改档案的真实性,防止移花接木;核实工程量,防止虚报套取;查重建房屋的新旧程度,防止以修缮报重建套取补助资金。此次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部分镇、村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部分危改建房面积超标、少数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不彻底、部分镇、村“一户一档”档案资料不规范。市审计局就此次审计情况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在审计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职能部门拿出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到位。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目前,已追回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8万元,实施不彻底的工程已全部竣工。
四是结合村级财务审计,促进建章立制。结合审计工作跟踪检查,督促镇、街道,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监管,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集体资金的筹集、使用,村级自然资源利用、村级资产设备使用、管理,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否经过集体民主决策,是否经过公开、公示等程序。根据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村级“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流程。在审计人员督促下,各镇、街道都建立完善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财务报账制度,防止村级收入坐支、截留、挪用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大了村级财务管理力度。
五是稳步推进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去年首次探索开展村级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础上,今年结合村级经济发展特点,拓展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充分发挥审计的审、帮、促作用,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全力助推村级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将城郊结合部两个居委会作为重点纳入2016年审计计划。通过积极探索开展村级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查处了违纪违规问题,又有效推动了村级组织财务基础和监督工作的提升,促进了村级负责人遵纪守法、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的提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效果凸显。
2016年在开展两个居委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两个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存在的在下属集体企业违规发放补助,扩大福利补贴范围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六条禁令”的相关规定以及擅自将单位资金借出、账外循环,违规操作将房屋拆迁补偿款借出、参与民间集资等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纪委处理;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作出审计处理意见,规定时间督促其整改;对于村级财务制度建立、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会计基础核算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严格规范土地补偿费发放程序、强化对农村资产资源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