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浩携范岗人民法庭法官前往双港镇白果村,慰问拾荒替子还债的梁小花,送去法院干警捐赠的慰问金,为她诚信做人的品格点赞!
今年初,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告琚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送货的途中与原告朱某发生碰撞,导致朱某受伤,而被告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依法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琚某的家庭状况,其父亲自2002年起患上尿毒症,每月透析九次,每次花费五百余元,其母亲在外面拾荒,每年收入七八千元,仅仅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承办法官做通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同意降低赔偿请求。前不久,琚某将四处筹措的4万元交到法庭,此案顺利了结。但其中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插曲是:梁小花瞒着丈夫将自己平时拾破烂积攒为丈夫治病的七千多元全部交给儿子还债,事后,其丈夫对她的行为表示支持。
诚信是金,做人,当以诚信为本。桐城法院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注重典型教育,以典型引路,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