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在森林防火巡查过程中,发现黄甲镇黄铺村柏树岭组12公里碑附近山头,有人正在采挖一棵高大的朴树,执法大队队员立即下车了解情况。经对现场进行勘验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张某属于非法采挖多枝头朴树,平均胸径在20CM左右,蓬径达到15米,准备运往孔城镇清水潭自家苗圃地种植。张某采挖朴树的行为违反了林业相关规定,执法大队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以没收非法移植的朴树,将其种植在桐城市苗圃。
根据相关规定,采挖树木是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程序批准的,一些特定地点、特定树木是禁止采挖的。经过对当事人张某的耐心讲解,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做破坏森林的事,并积极将破坏的现场补种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