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体状况,进一步加强此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桐城市司法局三项举措抓好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核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每月报告一次病情,三月提交一份病情复查报告。
二是指定病情复查医院。为掌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真实病情,避免出现伪造病历、弄虚作假的现象,桐城市司法局特指定桐城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为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定点医院,确保病情复查、复核的准确性。
三是认真组织病情复核。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交的病情报告,由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会同司法所及时到相关医院进行复核,通过比对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就医记录、走访询问相关主治医师等方式,详细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矫正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