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桐城市公务员用车制度改革》规定,桐城市运管所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制订《桐城市运管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并于4月1日起执行。
规定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停放,统一管理,要求公务车辆专门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禁止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私自使用公车,工作人员上下班,不得点对点接送,严禁公车私用,禁止使用公务车辆参与非公务活动,凡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被有关部门查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后,桐城市运管所在桐城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下,公车将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保证运政执法需要,提高公车动态监管能力,确保公车管理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