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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民政局2016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2016-04-05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桐网编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民生工程 桐城
    一、指导思想
    为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政民生工作,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桐城市民政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都旺
    副组长:谢  铖、张明、钱律红、汪明
    成  员:王曙明、姚宝、汪年、江宗旭、罗徐、罗林、项光华(国元保险)、刘正生、何婷、江丽丽、王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任民生工程总联络员,罗徐、刘正生、何婷、江丽丽、王君任民生工程联络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由江宗旭同志任组长,罗徐、刘正生、何婷、江丽丽、王君、姚颖(国元保险)任成员,每项民生工程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宣传稿件。
    三、目标任务
   (一)强化动态管理,打造“阳光低保”,进一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巩固“阳光低保”的成果,确保农村低保有序、规范、健康运行: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2012] 45号)文件精神,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四是贯彻执行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直有关部门试点探索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并轨机制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社会[2014]474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市城乡低保并轨运行工作。
   (二)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建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确保2016年我市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600元/年,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对象住院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逐步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推进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化、定额化,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住养需求。
    (三)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水平。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扩大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和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手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体系工作,对五保户、低保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和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在本市住院的,医疗救助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
   (四)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及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及高龄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进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认真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市救助管理机构和镇(街道)、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六)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实现孤儿保障回访、巡防工作常态化。确保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七)继续做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负责牵头建立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协商解决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汇报农房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国元保险机构开展农村住户房屋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与承保机构签订合同,切实维护参保农户的利益。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阶段。一是分解任务。将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落实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成立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民生工程领导,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相关科、局、室的责任。领导小组要具体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二)目标实施阶段。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工作协调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剖解,找出解决的方法,并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和宣传。每月对各镇(街道)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考评验收阶段。在年中和年底分别开展检查考评,年中对各镇(街道)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督促各镇(街道)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完善。年底配合上级考评组    对各镇(街道)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各镇(街道)自查自评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形成考核成绩,将考评结果反馈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并报市政府。同时做好迎接省市考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民政部门是政府负责民生工程的重要职能部门,对实施好民生工程,妥善解决民生问题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民政部门在整个民生工程中涉及的内容多,任务重,服务对象数量多,工作难度大。各科室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民生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同时各镇(街道)也要加强领导,民政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民生工程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民生工程的政策水平。要切实当好领导参谋,做到工作早谋划、早部署,计划合理,措施有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确保民生工程目标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制定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各科室要统筹谋划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提高民生工程知晓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领导小组对民生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组织综合督查,注重提高督查效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民生工程按省市要求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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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桐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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