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开发区环保分局组织召开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管委会主任助理金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庆市环境监察支队、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及区内企业环境保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金明在会上指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表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工作的重要地位也日益提升。园区各部门、企业要牢固树立环保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环保“红线”意识,实现经济发展和环保工作的双促进。他强调,企业要依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中,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手续。在生产运营中,要规范管理,科学使用环保设施,依照国家规定标准,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要加强技术升级改造,提升产品品质,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平衡,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增添动力。他要求,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环保法律法规,以法律来规范和指导企业日常的环境管理和经营行为。同时,开发区环保分局要强化服务,依法管理,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共同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维护好园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培训会上,安庆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的内容,为大家作了结合具体案例的详细分析和指导。通过培训,企业环保负责人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有效掌握了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