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桐城市2015年镇(街道)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和桐城市2015年市直单位科学评价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桐办发[2015]47号文件),将镇(街道)统计工作作为加分因素,列入到镇(街道)的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将部门统计工作作为共性目标列入市直单位科学评价绩效考核,将统计工作列入考核将对进一步提高桐城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为此,桐城市统计局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讨论,分别制定了《2015年度镇(街道)统计工作考评细则》和《2015年度部门统计工作考评细则》,具体考核以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