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15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5号)文件第二条“各地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的政策规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桐城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调整为每月2300元(桐城市最低工资1150元/月)。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由聘用单位在每个季度末按规定申报,桐城市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据实拨付。截止本月底,2015年度基层特岗人员两项补贴已全部拨付到位,共拨付生活补贴85.5万元,社保补贴3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