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率先完成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
2015-11-10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戴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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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桐城市编办正式发文,设立桐城市不动产登记局,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与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合署办公,定编5名,局长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局长(副科级)1名,秘书(股级)1名。人员编制在国土资源局总编制内调剂。设立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桐城市不动产登记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综合科、受理科、审核科、调查科4个内设机构,定编35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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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戴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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