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光照“新人群”
2015-08-27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朱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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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桐城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桐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自2015年秋季学期始,在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孤儿、残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等相关资助政策。
该《办法》规定,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每学期按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校内资助资金。校内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减免、勤工俭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补助等,不得以其它名目减抵校内资助支出。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普通高中对孤儿、残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民办学校比照公办学校执行。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孤儿、残疾学生凭市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残疾证可向所在学校申请直接免除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校内资助必须由在籍在校学生申请,其评审、袁超 艰辛创业结硕果公示等程序比照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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