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31日“皖人社明电[2015]38号”通知精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上调,这是退休人员自2005年来连续第1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
符合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的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5元,比去年标准净增30元(2014年此项增加95元));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此项与2014年持平;
三是高龄调整:此项标准比2014年也有所提高。凡2014年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至79周岁、80至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另行增加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110、150、220、290元分别提高至每月140、180、260、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此次养老金调整不再向高职人员倾斜。
此次增加养老金将惠及我市13000多名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将增加200元左右,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起执行,增加养老金后我市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每月将达到1800元左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温暖,我局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及时落实调待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在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