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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工亡无奈何 法律援助获赔偿

2015-02-08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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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上午,一位面容悲伤的中年妇女,走进市法援中心吕亭工作站,哭诉她的丈夫刘龙(化名)在江苏镇江某建筑工地打工,高空坠楼,头部着地,至今仍昏迷不醒,院方建议家属终止治疗。

  吕亭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接到市法援中心指派,第二天就赶赴镇江,走访工地工友,多次到事发现场了解工地安全监管情况。原来案发时工地木工和架子工之间没有沟通衔接好,木工制模的板子没有钉到位,导致刘龙一脚踩空坠下,酿成惨剧。工人不戴安全帽上岗也说明工地安全监管不到位。该所负责人连续数天的走访调查,掌握了详细的证据资料。

  3月16日下午,该所负责人第3次来到江苏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怀着浓浓的乡情来探望一个来自家乡的打工者。此时刘龙一个人在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了10多天,仍然昏迷不醒,经医生确诊为脑死亡。在了解到患者俞某的真实伤情后,该所负责人立马着手赔偿事宜,一边从主治医生那里了解伤者的医治情况,一边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严正指出用人单位存在的过错,应承担起该负的责任。该所负责人在与伤者家人沟通后就该案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鉴于伤者在近20天治疗后无生还希望,立即办理出院手续,让伤者回归故里;二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赔偿伤者各项赔偿金53万元,考虑伤者是家中主要劳力,还有两个孩子正在读书,用人单位应给予85万元的赔偿。该所负责人的据理力争,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刘龙各项补偿金71万元。

  而今刘龙已亡故,71万元赔偿金也悉数到位。死者长已也,巨额赔偿或许能抚慰一下存者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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