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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出头的桐城男子丁某2007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故伎重演,谎称自己是房地产开发商,拥有资产20多亿,骗取受害人两条中华烟等财物。日前,丁某因诈骗罪,被六安市金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0年10月,刚刚刑满释放的桐城人丁某来到六安市,使用假名“章俊”,冒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谎称身家20亿在六安市内搞房地产开发,骗取徐女士的信任。2011年4月,通过徐女士的引见,张某认识了丁某,张某与朋友杨某意欲接下丁某所称的皖西剧院拆迁工程,两人先后送给丁某中华烟2条、冬虫夏草酒1瓶,并三次租车供丁某“要账”,合计人民币24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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