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弘扬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期我市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系列行动。12月15日,桐城市林业局接受了桐城电视台的访谈,访谈内容如下:
弘扬生态文化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桐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访谈
王:吴局长您好,欢迎做客今日访谈。
吴:主持人好,很高兴来到今日访谈。
王:目前全国都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听说我市也积极行动,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那么先请你介绍一下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的意义。
吴:好的。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法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近阶段,湖南、江西相继出现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就是对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以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王:我市目前的野生动物资源的状况怎样呢?
吴:我市地处江淮之间,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圩畈为主,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调查统计,分布在我市的野生动物达238种之多,其中兽类有23种,鸟类有190种,爬行类有14种,两栖类有8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0种左右,如鹤类、雕类等。属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1种左右,如穿山甲、水獭、白琵鹭、虎纹蛙等。特别是我市的嬉子湖镇,地处我国候鸟迁徙通道的中部通道上,每年来这里越冬、停歇、栖息的候鸟多达十几万只,国家重点保护的就有26种。 另外,还有许多省级保护及“三有”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有”指的是国家保护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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