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违禁钓具。
近日,两名非法垂钓者在嬉子湖练潭河段禁渔区使用禁用钓具垂钓,被渔政、公安执法人员逮个正着。目前,两名违法嫌疑人已移交市公安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案是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地以来,桐城查处的首例违规垂钓入刑案。
9月11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与市公安局双港派出所民警在嬉子湖国家级水产保护区练潭河段水域(禁渔区)开展联合巡查,发现该水域岸线有人在违禁垂钓,随即靠近,将正在非法垂钓的违法嫌疑人琚某、华某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抛竿6支、钓钩6个、渔获物约4公斤。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违禁钓具。
经认定,琚某、华某使用的渔具为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属于2021年12月1日起生效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的禁用渔具。此二人错上加错,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据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建立衔接工作以来,由市农业农村局移交至市公安局的案件中首起违规垂钓案件,同时也是我市首例使用刑法处理的违规垂钓案件。(孙明胜 汪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