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一改两为”,今年以来,桐城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细实兜底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受助及时”、 基本生活有保障。
做实救助扩面提标。我市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生活困难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在特困人员认定上适度扩面,对精神和智力残疾三级、肢残二级和视力残疾一级的人员,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赡(抚、扶)养人的能力认定上给予了放宽。统一执行安庆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适度提高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标准。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已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072.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84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万余人。
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我市致力构建“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形成以市、镇(街道)、村(社区)人员为基础,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主动发现队伍,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无盲区。今年以来,我市主动发现并救助253人。
开展特困群体专项排查行动。我市重点将精神障碍患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等纳入排查范围,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经排查,我市现有保障精神障碍2591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1人,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5273人,符合条件的126位困难群众已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推行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制度。我市现有特困人员4067人,其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400人,占特困人员总数的10%,今年以来共发放护理补贴72.48万元,惠及212位失能特困人员和188位半失能特困人员。为缓解特困人员住院医疗期间的照料护理困难,兜牢特困人员看病就医保障底线,我市积极推行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在保险期限内,特困人员因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由保险公司给付住院护理资金。截至2月底,承保公司已理赔40.8万元。
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我市以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提供不同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市共有分散特困供养3516户3596人,全部完成护理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签订率100%。(方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