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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出台

2015-02-08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安庆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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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安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直按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安庆市本级、包括桐城市在内的8个县(市)各有自己的统筹模式,各县(市)医保政策不一、医保制度发展不平衡、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有差距,给参保人就医带来诸多不便。近日,《安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出台,这些问题将逐一得到解决。

《办法》规定,自2013年元月1日起全市执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的“六统一”,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实时结算。

为了确保安庆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在2013年元月份顺利实施,安庆市人社局在充分考量各县(市)经办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政策包括: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管理办法、慢性病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及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等,这些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确保各县(市)能按照统一的政策标准实施经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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