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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促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10-20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程立兵 孙桂琴 黄志龙 包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统计工作 统计员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学习沪苏浙的部署要求,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我市统计工作水平,9月22日至25日,市统计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赴浙江省新昌县、诸暨市和安徽省宁国市等地考察学习,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三地在统计工作等方面的特色做法,现将考察学习所得汇报如下:

一、三县市的主要做法

新昌县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新昌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政策和重点工作。二是加强专项考核。在2019年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单列统计工作考核分值基础上,2020年又专门出台《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考核办法》,激励乡镇(街道)、部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奖励政策。制定《关于开展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评价的通知》和关于《新昌县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评价奖励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对“四上”及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考核合格者予以每人每月200元工作奖励,对市级考核优秀者每人每月再奖励100元。出台《关于下拨统计人员岗位奖励经费的通知》,确保奖励经费于财政局下拨之日15天内发放到位。

(二)优化机构配置,配齐配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

一是增加工作力量。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向上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2019年新昌统计局新增中层副职职数1个,新增事业编制2名。二是完善机构设置。乡镇(街道)均设立专门的统计工作办公室,并明确1名统计分管领导,统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经发办主任担任,负责履行综合统计的管理职能。三是夯实基层队伍。根据所属区域基本单位数量,要求统计单位在5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500至1500家的不少于2人,1500家以上的不少于3人。其中省级以上中心镇应增配兼职统计人员1名。目前,该县12个乡镇(街道)共配备统计人员33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13人、兼职统计人员20人。

(三)源头管控,提高投资项目入库率。为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压实项目入库审核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及时、有效入库,该县制定《投资项目入库现场核实办法》,办法中附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工作指南。

诸暨市的主要做法:

诸暨市统计局坚持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制度落实、源头治理,筑牢统计数据质量。

(一)强化制度落实。诸暨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效率。结合《诸暨市企业统计人员岗位奖励评分细则》,实现企业统计工作量化评价。建立诸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实名信息库,通过实时备案,定期更新,确保对辖区内统计人员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持企业统计队伍的稳定。组织实施“以奖代补”评价工作,并按要求按季发放奖励。同时组织年度评价工作,确保优秀奖励和合格奖励发放到位。

(二)坚持源头治理。结合诸暨实际,制定《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试行)》,共制定了17个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统计数据管控。围绕重点领域、难点问题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对数据异常波动、有异常修改痕迹、指标数据不匹配的源头数据,逐一核实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坚决杜绝虚假、空壳调查单位和投资项目。

宁国市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计队伍体系建设。

1、加强乡镇统计队伍建设。在18个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平台挂牌统计站,每个乡镇根据规模和统计工作任务量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2至4名,各村、社区确定1名人员负责辖区统计工作。2019年,该市设立宁国市经开区统计中心,增加编制6人。加大对乡镇统计队伍的培养力度,定期召开各类专业培训会,每年培训基层统计人员300余人次。建立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员岗前培训制度,该制度规定新任首席统计员上挂市局学习半个月、新任统计员到局相关科室跟班学习一个星期,规范岗前培训流程、培训内容和培训台账。

2、加强部门统计队伍建设。在发展和改革委、经信、住建、商务、财政、科技等有经常性统计业务的部门建立了首席统计员制度,其他有统计业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全市有关部门共有首席统计员9人、专职统计人员17人。优化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部门首席统计员工作补助挂钩,并纳入全市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强化部门统计协作。

3、加强企业统计队伍建设。宁国市按照省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从数据源头入手,推动建立企业统计台账。每年定期多次召开企业定报和各类专项培训会;每个季度按照不少于企业总数的25%比例(或30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对统计力量、基础台账薄弱的企业进行上门指导。结合统计“服务千企”开展了全覆盖的“四上”及房地产企业大调研大走访工作,面对面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统计台账、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将企业规范检查结果作为企业统计员奖励以及乡镇数据质量评估主要依,实现了企业统计台账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

(二)持续完善统计制度建设。

1、加强数据质量过程管控制度建设。强化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明确原始凭证搜集、报表指标计算、统计台账填报、存疑数据核实等各阶段的工作规范。建立《统计局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分管负责人和专业科室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制定《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管理制度》,严管名录库,积极推进达规企业入库纳统、准规企业重点培育、退规企业及时清理,市政府办牵头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四上”及房地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入库范围、入库流程和相关部门责任。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月数据质量查询制度》,确保报表上报期间数据质量,对存疑数据下发核实修正清单,要求乡镇对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并反馈结果。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预审制度》,将预审结果作为项目是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情况,努力实现应统尽统目标,建立《涉税账套以外统计制度》,在现有财务数据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搜集原始资料、凭证等建立税外统计台账,实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来源可溯,努力达到数出有据的要求。

2、积极构建“1+4”考核结果奖惩制度体系。将“统计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乡镇(经开区)、部门统计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从人员落实、工作任务、配合程度、资料报送、统计法治等多方面进行“1”项综合考评。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乡镇统计员、部门统计员、企业统计员以及局机关统计人员“4”项单项考核奖励办法,其中,乡镇、部门、局机关首席统计员按每人每月260元、专职辅助统计员每人每月180元、兼职每人每月150元平均奖励标准落实统计员工作奖励,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根据所辖区域、所属行业企业数据质量拉开差距发放奖励;企业统计员每人按3000元/年平均奖励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拉开档次发放考核奖励,不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四点启示

从学习考察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三县市统计工作特色纷呈,亮点颇多,很多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重视统计制度建设。三县市的统计工作制度都很完善,新昌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考核办法》《新昌县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评价奖励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诸暨市制定了17个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还出台了《关于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意见》《诸暨市企业统计人员岗位奖励评分细则》等文件;宁国市制定了《宁国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管理制度》《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12个规范性文件。

2、重视统计队伍建设。三县市都非常重视统计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统计工作人员,做到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相一致。三县市还重视统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了培训考核制度,宁国市建立乡镇街道统计员岗前培训制度,制度性安排新任统计员到局相关科室跟班学习。

3、重视统计数据质量。三县市对统计数据质量都非常重视,出台了多项数据质量管理细化的落实办法,积极构筑统计数据质量的全流程控制体系。新昌县建立了《投资项目入库现场核实办法》,诸暨市所有专业都建立了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宁国市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月报数据质量查询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预审制度》《建立涉税账套以外统计制度》等数据质量管控文件。

4、重视奖励政策兑现。三县市对统计人员都制定了完善的考核奖励政策。新昌县出台了《新昌县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评价奖励办法》,对企业统计员考核合格者予以每人每月200元工作奖励,对市级考核优秀者每人每月再奖励100元。宁国市企业统计员每人按3000元/年平均奖励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拉开档次发放考核奖励。

对标三县市,我们存在不足的地方如下:制度建设上还不够完善。目前我们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人员考核办法等一些统计制度还不够完善;统计队伍还有待加强。部分乡镇统计员队伍还不够稳定,企业统计员也没有约束机制,变动也比较频繁;企业统计人员考核奖励政策还没有实行。目前市级层面还没有制定企业统计员考核奖励办法,部分镇街道开发区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发放了企业统计员补助或奖励,但标准不一。

三、三点建议

1、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行为。

结合新阶段统计工作要求,我市应该从政府层面相应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我市统计工作朝着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的方向奋力前行;加强镇(街)、开发区和部门统计机构建设,督促相关部门配齐配强统计力量,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规范统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报送制度、部门联席会制度,按照“主管部门抓发展和申报,统计部门抓审核和验收”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增强部门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部门统计调查信息交流平台,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做到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加强乡镇一级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乡镇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坚持贯彻落实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保障统计人员工作条件,保障统计经费足额到位;加强企业统计队伍建设。建议制定“四上”企业及投资法人单位统计员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确保人员稳定性和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实事求是的开展统计工作。为提升队伍素质,统计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企业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升培训效果,努力打造一支既精通统计业务、又熟知统计法规的基层统计队伍。

2、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工作质量的保障,必须坚持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来抓。一是规范统计基层基础,结合省局“三个规范”文件,更新或出台一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基层统计机构、“四上”企业和投资法人单位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争取用1-2年的时间,完成全市所有“四上”企业和投资法人单位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每个企业都建立统计档案盒,档案盒里有统计原始记录、电子台帐等资料,做到数出有据。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制度,从程序提升数据质量,建立严格的企业数据报送制度、严格的专业数据审核制度,确保上级统计部门进行数据审核时一目了然。三是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统计局实行“分片分层分类”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不定期的开展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督查、核查或检查,根据督查核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以此作为各地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依据。四是以比促学、以比促用。建议以点带面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全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上新台阶,在统计系统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形成超前思考、主动进步的生动局面。

3、完善考核奖励制度,提升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一是完善镇级统计员、部门统计员及局机关统计人员各项考核奖励办法,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统计工作水平。考核奖励办法要对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奖励标准等进行细化明确,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首席统计员和统计员补贴标准,由市统计局对各地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进行考评,按考评结果兑现补贴。二是建立“四上”企业和投资法人单位考核奖励制度,提高企业统计员工作积极性和配合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四上”企业和投资法人单位考核办法,从统计基础工作、联网直报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配合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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