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切实保障过渡时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安徽省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试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需办理备案的单位为新开办或持有已到期《食品卫生许可证》仍需继续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商场、药房、批发商行等。备案单位需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产品及供货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及守法经营承诺书等,并制定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提交材料之后,药监工作人员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经审批后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作为备案凭证,时限暂定一年。
目前,该局已对一家前来申请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蒋斌 贺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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