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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2020-12-28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段洪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 食品安全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等相关企业(单位)9千余家,食品生产企业87家,小作坊107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5649家,餐饮服务单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881家,小餐饮备案1555家。但食品产业总体规模较小,业态多样,各种新业态还在不断出现。2018年荣获“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市位列A类。  
 
        二、工作成效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坚持党政同责,推动落实属地责任。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出台《关于落实桐城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党委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和政府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均明确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出台《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文件。三是实行目标管理。食品安全工作分别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每年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平时加大重点工作调度和督查督办力度,年末制定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紧盯关键环节,着力防范安全风险。
 
       1、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一是支持和配合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是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2、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一是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管,强化土壤污染修复的管控工作,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土壤风险排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监管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环境监管。二是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三是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为农户提供粮食烘干存储服务,防止发霉变质受损。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四是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五是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严格执行全过程温控标准和规范,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鼓励使用温控标签,防止食物脱冷变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六是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
 
       3、强化风险排查。一是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完成全市持证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实施示范创建工程。全市创建小作坊集中示范园区1个、示范小作坊24家、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5条、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500家。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快检。截止目前,2020年市场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1170批次,不合格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90批次,合格476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率2.86%;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80批次,合格674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0.88%。抽检结果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合格产品均按规定进行处置。截止目前,全市10个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和6个农贸市场(含商超)快检室针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分时段进行了快速检测,共检验样品88381批次,不合格样品73批次。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食品安全高压凸显。一是突出整治重点。以涉及民生的大众食用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周边、餐饮业、超市、农贸市场、零售摊点、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场所,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摸排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市市场监管局立案食品安全案件107件,结案67件,涉案物品货值金额2.4万元,处罚没款64.28万元,移送公安4件。
 
      (四)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社会共治氛围良好。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专题解读、视频展播、“食品安全五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江淮普法行”、“全国科技日”、“民生工程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大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三、存在问题
 
      (一)食品产业基础薄弱。全市食品行业呈“多、小、散”的特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按食品安全规范生产经营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
 
      (二)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9千多家,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存在队伍老化、思想固化、没有活力的现状;执法设备和检验检测手段落后,大部分农贸市场、大型餐饮企业缺乏快速检测设备。目前,大多数基层所没有执法装备及检验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弱。
 
      (三)监管责任还未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层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没得到较好落实,尽管食安办组成部门按各自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监督整改到位,导致监管的“问题”束之高阁。又如部分乡镇(街道),政府没有建立健全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的综合协调机制,对自已辖区内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小作坊、小经营、小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等工作制度也还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还缺乏一定的深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道德缺失,尤其是小型生产加工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的规范性、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稳定性较差。有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欠缺;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及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管重罚,且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对违法分子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加大对查处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以案学法、以案说法,达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二)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
 
       进一步发挥食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领导机构作用,切实抓好涉及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各责任单位既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监督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政府应本着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厘清负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执法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空白区域和交叉职责的监管,防止推诿扯皮,进而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大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
 
       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充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配齐配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场所、重要时节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注重监管问题的整改到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现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大力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信用水平,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段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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