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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桐城:“三长”制促河湖“长治”生态美

2020-10-28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李晶晶 胡圣环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我市积极响应安庆市幸福河湖创建活动,计划今年年底前创建安庆市级幸福河湖50处以上,并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落实好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将牯牛背水库、龙眠河城区段整治好,争创省级幸福河湖。

  桐城地势西高东低,河网密集,区域内大小河流203条(段)、水库65座和湖泊(圩口)17个。如何更好的改善水生态,维护河流健康?政府职能部门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在建设水工程、改善水环境、管理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等方面下功夫,多举措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让这座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充满活力与温情。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市依据安庆市2020年第2号总河长令的要求,坚持群管与专管相结合,创新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率先在安庆市建立并推行河流河段“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同开展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以河长制促河“长治”,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三级河长治水战正酣。近年来,我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河(湖)长制,进行水生态修复,目前已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目前,我市水域已经由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落实了日常清理保洁工作,组建了专业化的保洁队伍,建立了水域垃圾清理长效机制。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五清”长效机制,确保河湖常年清洁。

  “河长+检察长”有落点。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助河长、湖长开展工作,在市河长办设立检察室,加强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并指定一名部门负责同志为工作室负责人;积极办理破坏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配合河长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协助警长办理破坏河湖生态刑事案件,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构建“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河长+警长”成合力。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按照“属地管辖、分段负责”的原则,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依托基层公安力量,由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的河湖警长,参加日常河湖管理保护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配合、支持辖区河湖长、检察长开展相关工作,为全市河湖长制贯彻实施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部门联动促共治。在探索“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制过程中,河长、湖长和警长、检察长同抓共管,水利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联动联勤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特别是共享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污染治理等数据信息,实现检察监督、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通过联席会议、联合督办、联合专项打击、联合宣传等方式,开展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提升河湖保护多元共治、创新治理水平,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李晶晶 胡圣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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