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从4月份开始正式实施。
月报的主要内容为当月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报送时间为每月3日前。《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按时据实上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月报制度向所属学校迅速部署,认真填写《安庆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月报表》,确保月报内容及时准确。
月报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实现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全覆盖、隐患查处更彻底、安全信息更畅通、事故防范更有力。(许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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