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标本兼治,通过完善金融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全力以赴打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积案和新发案件通过诉讼执行,共计挽回经济损失近1.3亿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共交办各类事项68起,现已办结39起,正在办理27件,帮助两家法人金融机构通过现金方式清收不良贷款1283.02万元,其中贷款逾期公职人员已有52人共偿还资金872.83万元,司法拘留5人。
我市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2016年以来,先后成立金融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整治修复金融环境。今年,为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我市及时开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处置专项行动,成立高规格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会商、风险化解处置等工作机制。
在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信用氛围的基础上,我市集聚合力,重拳出击,开展案件执行“文都风暴”和不良贷款化解“雷霆行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力度;市公安局全力配合,执行司法拘留,三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各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为司法查询、资金冻结或扣划提供便利,配合开展对失信行为人的联合惩戒;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扩大联合惩戒适用范围,形成诚实守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多类型综合惩戒体系,确保惩戒形式多样、效果突出。
我市突出分类施策、注重实效。各金融机构认真梳理恶意逃废债务名单,分批移送公检法机关处理,按照相关程序和法规撤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当事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国有公司的担保及代偿情况进行调查,实行一户一策,帮助国有公司落实每笔不良贷款的化解方案;加大对大额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推进大型企业类不良贷款处置;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