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桐城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第一时间召开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依规,公开民主,协同高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密切沟通协调,完成了首批拟任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本次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通过确定名额、发布选任公告、产生候选人、资格审查等程序,现确定拟任命人民陪审员60人。截至2019年3月28日,我市对选任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全部向社会进行公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立,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工作的民主权利,进一部实现了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证认知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