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春节燃放爆竹的习俗由来已久,是“年味”的一部分。
近年来,面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引发安全事故的教训,各地相继发出烟花爆竹禁燃令、限放令,烟花爆竹燃放的数量相应有所减少,但并未禁绝。
春节期间、家有婚庆,燃放烟花爆竹添点“喜庆”,是多数人的认知,但怎么放、放多少,值得细思量。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那点“喜庆”味,非有其他益处。费钱、污染、扰祸、扰民,是燃放烟花爆竹的“四大害处”,实有禁绝之必要。禁放烟花爆竹,需要循序渐进,从限放开始。我们可在远离居民区划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禁放区以外的区域,引导群众理性、少量购买、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劝说、带动左邻右舍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以点带面,以时间换空间,直至全城禁放烟花爆竹。
禁放烟花爆竹,要抓好监督,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坚决说“不”。若发现违规行为,如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危害公共安全、他人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论处,相关部门一律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绝不姑息。
禁放烟花爆竹,要做好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广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文化活动,宣传好移风易俗、新事新风,以先进带动后进、以文明教化不文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使家乡真正成为人们“心有所寄”的精神家园,切实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年新气象,新年新风尚。禁放烟花爆竹,文明过春节,让大家都能度过一个绿色健康、文明祥和的春节,岂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