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秋节,是家人团圆的日子。上午10点钟左右,嬉子湖镇肖店村南咀组村民胡良文(低保户)骑车到松桂村岳母家吃饭,途经朱桥村粮站路段拾到一个包,打开一看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及大量现金(约5000元),一看身份证,发现是外地人。他立即与镇派出所取得联系,11点左右,在镇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终于联系上了失主。失主接过钱包非常感激,称赞他这种面对大额现金不贪心,家贫志高的品行难能可贵,温暖人心。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胡良文拾金不昧的行为,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