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8时20分,黄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烟汕线1170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随即报了警,没想到事故的发生竟然跟隔夜酒有关。
当日早上,黄某驾驶皖HU17**小型汽车从桐城市区驶往安庆方向,行驶到1170公里附近,准备左转弯进入一家刷子厂时,与停在道路东侧的一辆皖H137**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双方车辆受损。
民警接到黄某报警电话后,当即来到事发现场,调查中民警发现黄某有酒驾嫌疑,遂即将其带往桐城市人民医院进行静脉采血待检。 9月11日下午,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黄某体内乙醇含量为51.5mg/100ml,属饮酒驾。为此,黄某受到15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