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汪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因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5项罪名,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
该案曾于8月2日开庭审理。判决书中认定,汪某等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方式,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故意劫取或毁坏他人财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参加聚众斗殴。被告人汪某与其他被告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且其在该犯罪组织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应按照该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对其处罚。
此案系桐城市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