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系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自进入社区服刑以来,在市司法局干警的教育帮助下,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等,从行动上自我纠正,从思想上自我改造,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改造效果。
7月29日下午五时许,老刘像往常一样开着车子下班,途径206国道范岗中学附近时,亲眼目睹了两辆飞驰的摩托车相撞,两名摩托车司机均倒地受伤,在马路中央痛苦呻吟。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本可以绕道而行的老刘立即停下车来,先是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然后跑上前去查看伤者伤情,组织围观群众疏导交通,防止造成二次交通事故。120、110赶到现场后,老刘又帮助120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将事故发生的过程向交警进行了如实的陈述,最后才开着车子默默离开了现场。当桐城市司法局了解相关情况对老刘提出表扬时,老刘说“之前因为一时冲动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现在我要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曾经犯过的错,不负司法干警对我的教育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