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4号),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0元、110元、160元、20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今年养老金调整将惠及桐城市1.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近600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缴费年限和原养老金水平等因素影响,每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金额会有所差别。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目前,桐城市人社、财政和社保经办机构正紧锣密鼓地组织实施,进行调待核算和资金调度各项准备工作,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将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