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金神市场监管所于2017年12月26日至27日对辖区金神镇、嬉子湖镇共25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看了学校(幼儿园)食堂资质条件、内外环境卫生、索证索票、食品原材料仓储、操作流程、餐具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宣讲了校园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管理等知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同时金神市场所针对学校周边价格低廉,食品安全情况复杂,就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期食品清理等情况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展开了检查。重点检查此类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依法查处。
目前,检查已全部结束,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下一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金神市场监管所将严格督促整改,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彻底,不达标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