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晚,桐城市长、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陆应平主持召开市规划委2017年第四次主任会议。桐城市领导、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潘利民、江学潮、陈先锋、章周中、张将军及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汪习军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北八路(东段)选址情况的汇报,同意将规划建设的北八路东段与现状中段道路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以保证道路顺畅。会议还听取了东部新区有关地块出让事项的汇报,要求东部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再调整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组织报批;建设中,优先保证城市生态廊道建设。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规划意识和严格执行规划的意识;规划修编工作要提前谋划,按程序报批,规划修编要强化生态理念,杜绝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对未批先建、超范围建设的,一定要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保障规划的严肃性。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规划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