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安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安委会《关于再次部署立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执法、除隐患、强管理”要求,由交警大队牵头,联合桐城市公路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桐城石河桥施工现场,按照“动态排查、随时发现、随时治理”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当日向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桐城石河桥工程部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当日上午,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宏阳带领辖区二中队、交管室负责人联合公路局负责人一道深入石河桥施工现场,听取了工程部负责人的汇报,在检查中,工作组发现石河桥建设工地以南未提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石河桥建设工地以南未提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中心施工区域以南无物理隔离;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检查组向施工方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方于4月25日前整改到位,并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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