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职工江某因工作岗位调整及养老保险等问题,与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市人社局、信访局共同努力,江某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维护。
江某于1992年10月年进入某公司工作,由一线工人升任为车间副主任。今年初,该公司将其调整到一线生产岗位。江某认为该公司是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便离开了该公司,后到有关部门信访,要求该公司为其补办养老保险。
此案被列为省信访督办案件之一。因江某所反映的事项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江某接受了信访答复意见,决定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此起劳动争议。市仲裁院在收到江某的仲裁申请书后,依法受理并及时对此案进行审理,查明案情。庭审结束后,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又及时前往某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开展调解工作;同时了解该公司的“苦衷”: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效益下滑,只能逐步为职工补办养老保险等。鉴于此,市人社局协调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减免了江某补办养老保险的部分费用。
12月17日,江某成功补办了养老保险手续并缴纳保险费,某公司也将补偿金支付给了江某。江某的“烦恼”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采编:桐城网;稿源:桐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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