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警方对法院移交的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立案侦查,最终为6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刘某是我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2年初,刘某与广西籍6名农民工分别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刘某一直未履行工资给付义务。今年初,6名农民工与该公司的劳资纠纷由市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协调未果,3月起诉到市人民法院,该院就此案作出民事调解,责令刘某在今年4月16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拖欠的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元,如刘某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8万元,则按99880元支付。执行书下达后,刘某置若罔闻。6月7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庭立案执行,刘某均采取逃跑、回避等方法,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今年9月,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交至市刑侦大队立案侦查。
经民警多方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名下资产过千万元,完全有能力履行法定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为帮助农民工兄弟拿回血汗钱,警方经多方工作,最终于11月29日督促刘某归案接受处罚。
目前,我市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予以取保侯审,法院裁定的近10万元工资款和执行费也全部执行到位。
采编:桐城网;稿源: 桐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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