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路面的管控和打击力度,于27日查获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日下午13时15分许,桐城交警二中队民警在桐潜路1公里处设立检查点,对皖HAT9XX的两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桂某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酒味,民警立即对桂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的车辆,并口头传唤桂某来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查核实,民警依法对桂某做出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14时30分,民警转战范毛路5公里处设点缉查,对皖HS78XX小型汽车检查时,发现胡某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胡某做出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